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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购买商铺及小区住房出租如何纳税? |
发布时间:2011/11/21 来源: 阅读次数:8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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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购买商铺及小区住房进行出租,出租所得的出租费是否要纳税? 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08]24号)文件的规定: 二、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(一)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%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。 (二)对个人出租、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,免征印花税。 (三)对个人出租住房,不区分用途,在3%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,按4%的税率征收房产税,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 (四)对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,减按4%的税率征收房产税。 因此,个人出租住房应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计算缴纳税款。对出租商铺不应享受上述优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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